根据区局对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我局努力做到宣传、组织领导、培训保障、检查督促四个方面工作到位,圆满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现将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做到宣传工作到位
4月初,我局召开2008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国税稽函[2008]1号)文件精神,使全体检查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执法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纳税人对专项检查的认知度和税收遵从度,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积极加强与征管、税政等系统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也注重与司法、海关、工商、银行等单位的协调配和,确保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协税、护税、查税网络,有效形成税务执法合力,为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创造条件。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制定了《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地安排部署。
一是按照辖区内企业生产规模及纳税额大小进行科学分级分类检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抽调我局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5个检查小组,并合理安排下达了检查任务。
二是认真研究综合利用现有征管资料,对选定的行业进行总体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要求。
截止9月底,我局已完成了2008年确定为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开采、运销企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的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我市商贸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检查。共检查17户,有问题10户,已查补税款89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88.86万元,增值税0.14万元。滞纳金0.33万元,罚款0.63万元。共计89.96万元,现已全部入库,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2008年专项检查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检查户数为8户,已查补企业所得税款89万元,通过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该类企业普遍存在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帐或干脆置于帐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在确定收入的合法性以及成本费用的扣除上,均存在不符合国税发[2006]31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从实际出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国税所字{2008}6号)中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税所得率进行了查补入库。
2、根据区局互查通知要求,我局配合满洲里市国税局检查组对我市唯一1户烟草行业,即内蒙古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分公司2006年和2007年两个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2万元。对烟草行业的检查,发现因企业财务人员对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多提固定资产折旧、提取工会经费未全额上缴,存在少缴所得税的行为;存在对专卖店的管理不到位,造成专卖店的具体管理人员在经营烟草同时销售酒类、饮料等,但是未合并到公司账务进行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3、在我市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运销业的有5户企业,我局选定该行业中的1户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货物交易实际已完成,但因未取得进项发票 ,而未进行帐务处理,形成滞后销售的情况。
4、在我市专门从事煤炭销售的企业有3户,其中经检查已结案的有1户,发现企业存在超标准扣除业务招待费,不符规定计提上级管理费的情况。
我局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同时,及时总结了案件特点和新的涉税违法动向和趋势,分析税收征管环节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真正实现了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尤其对房地产行业的专项检查,查补收入实现近年新高,占税款查补收入89万元的99.84%,房地产专项检查工作在稽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提高技能,增强素质,做到学习培训到位
我局按照先培训,后实施检查的工作思路,加强内部培训。对区局今年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进行认真培训,通过分行业、分税种的业务培训,使参加检查的人员明确了检查内容,了解了检查的主要方式方法,掌握了一定的检查业务技能,为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人员素质保证。五月初,我局聘请专业讲师讲解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法知识与财务会计制度,采取授课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查前培训,使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了检查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绩效管理,做到检查督导到位
我局本着依法治税、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长效机制,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了《稽查信息反馈管理办法》,在原来的稽查工作建议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将稽查建议由原来直接向管理局、征收局反馈的做法,改变为向市局反馈,市局根据稽查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办法;二是扩大了信息反馈的范围,将原来主要对征管建议的反馈扩大为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除向市局征管部门进行反馈外,同时向税政、法规部门进行反馈,使稽查工作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促进我局征管质量的提高。针对我局近年来稽查检查工作中一些案件久拖不决、检查效率低下的问题,建立了检查环节工作时限制度,明确规定了案件检查时限,在时限内完不成检查的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一制度从今年七月份实施以来,调动了检查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以制度落实督办。另外,结合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我局还定于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列会,局领导专门听取各检查小组一周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针对检查中遇到的一些疑难棘手问题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将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尽快解决,进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促进了检查人员的积极性。
五、我局今后税收专项检查的整改目标
今后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要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依法严厉查处所检查行业中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对检查中发现征管薄弱环节,要及时提出加强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逐步创建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保障和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