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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国家、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日期:2008-07-0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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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国家、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二连浩特市国家税收工作的正处级全职能局。内设行政机构11个、直属机构2个、事业单位3个、派出机构1个,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级别均为正科级。
一、内设行政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科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复议、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及指导全局税收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流转税的税种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根据税法规定和税种特点,结合自治区实际拟定所管税种具体的税收征管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流转税政策调研、信息收集、业务培训;负责增值税金税工程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工作;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管理;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的采集、核查、传递;负责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和清算工作。
(四)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内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和政策管理及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组织、督促、指导工作,布置企业所得税各项检查;根据规定权限依法受理、审批各类减免税,督促和检查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对汇缴成员企业就地监督管理的职能;负责税源监控和调查,及时报送税源信息资料,分析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制定和实施各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范税前扣除的有关台帐;负责所得税政策的宣传和调查研究;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六)地税税政科:负责各项地方税收的税政业务和税收调研工作;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订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贯彻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辅导工作;负责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涉外税、地方税收政策、农业税收政策业务管理;负责各项专项税收专题调查、检查工作。
    (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科:负责社保费的计划分配、征缴管理、统计分析和各项征管制度和办法的制定;负责社保费征收专项宣传;负责社保费费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负责编制社保费报表;负责贯彻执行各项社保费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解决在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征缴过程中与财政、劳动、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八)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九)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系统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和直属机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税务制服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与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承担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各类评先创优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全系统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二、直属机构
(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
负责文件的收发、印鉴管理;编报工作总结、稽查报表、专项材料、编辑稽查信息、上报上周要情;负责本地区稽查工作目标考核、档案管理、检查证信息管理;负责对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对举报奖励基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保证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网络畅通;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负责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与培训;负责本局的计算机培训工作;负责本局信息系统的应用与维护;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行、维护;负责本局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2、综合选案科 
负责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案件的受理、分配和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制定稽查计划、筛选确定稽查对象,进行案源分析和稽查结果分析;选案跟踪调查,对本地区综合选案工作指导管理;负责落实本地区协查系统运行的组织实施及培训、考核、监控工作;在每月稽核期内,通过协查系统按时提取稽核系统提供的有问题专用发票信息并发出协查函;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180号)有关规定,登记待组织协查信息,及时提交协查领导岗位审批;分检协查系统不能自动传递到位而停止在本级的协查信息,安排下级协查或本级直接检查;同时,分析造成协查系统自动传递障碍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案;负责监督各地个案协查,包括本级组织协查和下级自行协查的委托协查信息质量、受托回复信息质量,可不定期地对个案监控情况进行通报;按有关案件复查的规定,对协查案件组织复查;负责相关文书的打印与归档工作;负责对协查各种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3、检查科        
具体安排检查任务,对被查对象实施稽查;制作稽查工作底稿、稽查工作报告;开展调查取证和疑点问题的情况搜集;稽查过程中实施税收保全;开展案件分析;负责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指导、管理,并向上级汇报;负责本地区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的指导管理并负责向上级汇报。
4、案件审理科
负责对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证据进行案卷审阅;负责对一般性案件的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的组织会审工作;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稽查结论》审理报告;负责对触犯刑律的税务案件向司法部门移送事宜;负责对税务文书和稽查档案的立卷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审理工作的指导管理。
5、案件执行科
负责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稽查结论》及相关的对外文书,并监督被查对象执行处理决定情况;负责组织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及同国库的对账工作;实施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货物以及扣缴税收等措施;负责搞好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和配合;负责制作执行报告,并及时反馈执行信息;对本地区稽查执行工作的指导管理。
(二)直属税务分局
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二连市供电局、北方国际贸易公司、金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奕通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市属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分局。
负责对全市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征收管理;进行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户籍管理、政策送达、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级别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
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负责文秘事务;负责本局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文书档案、信访、保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本局事务性工作。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保证金税工程网络畅通;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负责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与培训;负责本局的计算机培训工作;负责本局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行、维护;负责本局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2、政策法规科
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法律、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的开展、落实、实施及责任的追究;负责 指导、管理税法公告及咨询工作;负责税制改革实施及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
3、办税服务厅
负责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购领、发票缴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税款解缴、发布欠税公告、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包括减免税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和相关资格认定申请)、纳税咨询服务、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业务。具体负责办理纳税人设立、停复业、变更、注销等税务登记业务;负责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负责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负责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负责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和滞纳金加收;负责受理需审批的税务事项;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人进行办税程序的辅导;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报批;负责相关税收资料的归集、整理并将相关税收信息及资料按时提供给各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局发票使用计划;负责发票的调拨管理;负责发票的核销管理;负责对发票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负责发票柜台出入库管理;负责发票的核算。
4、税源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清缴欠税、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法违章行为。
5、综合业务科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政业务的管理;负责各种税务认定事项的管理;负责各种税务核定事项的管理;负责税收证件、证明管理;负责税收资料管理;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受理、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税务待批文书管理;负责征管质量考核报表的编报;负责对税源管理科反馈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上报;负责防伪税控装置的审批和推行;负责组织各类汇算、日常检查;负责征管档案的综合建档工作;

三、事业单位
(一)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
(二)机关服务中心
制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三)票证中心
负责全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计划、调拨、印制、保管、发放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分局发票管理及日常检查情况。负责对基层分局金税工程防伪税控发票发售系统及征管软件发票管理部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对发票印刷企业的监管;负责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的审批。
四、派出机构
城区税务分局
负责二连浩特市乌兰区、东城区、锡林区、赛乌苏农场、格日勒敖都苏木等辖区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清缴欠税、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散税款的征收。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
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负责文秘事务;负责本局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文书档案、信访、保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本局事务性工作。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保证金税工程网络畅通;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负责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与培训;负责本局的计算机培训工作;负责本局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行、维护;负责本局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2、政策法规科
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法律、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的开展、落实、实施及责任的追究;负责 指导、管理税法公告及咨询工作;负责税制改革实施及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
3、综合业务科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政业务的管理;负责各种税务认定事项的管理;负责各种税务核定事项的管理;负责税收证件、证明管理;负责税收资料管理;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受理、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税务待批文书管理;负责征管质量考核报表的编报;负责对税源管理科反馈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上报;负责防伪税控装置的审批和推行;负责组织各类汇算、日常检查;负责征管档案的综合建档工作;
4、税源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清缴欠税、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法违章行为。
5、办税服务厅
负责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购领、发票缴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税款解缴、发布欠税公告、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包括减免税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和相关资格认定申请)、纳税咨询服务、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业务。具体负责办理纳税人设立、停复业、变更、注销等税务登记业务;负责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负责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负责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负责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和滞纳金加收;负责受理需审批的税务事项;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人进行办税程序的辅导;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报批;负责相关税收资料的归集、整理并将相关税收信息及资料按时提供给各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局发票使用计划;负责发票的调拨管理;负责发票的核销管理;负责对发票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负责发票柜台出入库管理;负责发票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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