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全区国税系统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于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一批工作扎实、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岗位标兵,全面贯彻“人才兴税”战略部署,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起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学典型、比业务、赛干劲、争先进的工作氛围,带动全体税务干部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精神,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仓仓
副组长:贾金业、刘勇稷
成 员:郝建云 马国智赵佩珍 阿荣 张俊平 沈莹玮
郝丽娜 任建中 张春林 赵炎山 许春堂 王连慧
沈连生 邢世平 李生兵 王志国 张欣华 蔡显
周志新 捷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参评范围及推荐指标
全局科(局)级以下干部职工均可参评,侧重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各基层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归入评选类别。
按照业务性质全局评选征收标兵、管理标兵、稽查标兵、信息化标兵、财务、后勤标兵、文秘标兵、纪检监察标兵、政工标兵共8类岗位标兵,各部门按照日常工作性质推荐岗位标兵候选人,岗位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如下:
(一) 城区税务分局:推荐征收标兵候选人2人、管理
标兵候选人2人、信息化标兵候选人1人。
(二) 直属税务分局:推荐征收标兵候选人2人、管理
标兵候选人2人、信息化标兵候选人1人。
(三)稽查局:推荐稽查标兵候选人3人。
(四)合作区分局:推荐征收标兵候选人1人、管理标兵候选人1人。
(五)市局机关各科室:
1、推荐征收标兵候选人:票证中心1人、计划统计科2人、征收管理科人员2人;
2、推荐管理标兵候选人:政策法规科1人、流转税管理科2人、所得税管理科2人、地税税政科2人、社保费征收管理科1人;
3、推荐信息化标兵候选人:信息中心2人;
4、推荐财务、后勤标兵候选人:财务管理科2人、机关服务中心1人;
5、推荐文秘标兵候选人:办公室2人、税收研究会1人;
6、推荐纪检监察标兵候选人:监察室2人;
7、推荐政工标兵候选人:人事教育科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1人;
四、评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热爱税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二)作风优良。热爱本职,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文明服务,模范践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业务精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对本岗位工作有突出贡献。
(四)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政纪律,依法办事,不循私情,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
(五)业绩突出。具有过硬的工作能力,能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在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有突出业绩。
评选出的标兵要具有“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依法治税、诚信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廉洁奉公”的新时期税务精神,充分展示良好国税形象。
五、评选时间和程序
为了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各部门按时根据评选范围推荐出岗位标兵候选人。
(一)2008年月8月10日前,根据评选标准,各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推荐出岗位标兵候选人,填写推荐岗位标兵候选人名单。岗位标兵候选人填写《全区国税系统岗位标兵评选审批表》,附20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充分展示被推荐人的特点、具体工作业绩和主要贡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08年8月11日-8月25日,领导小组审核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民主评议表决,拟定推荐人员名单。经市局党组审定后在市局网页上公示3天。
(三)9月1日前将拟定岗位标兵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1、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步骤认真组织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评出干劲、练出精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2、在评选的组织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确实评选出工作作风好、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信服的岗位尖子。
3、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选工作,各岗位标兵推荐人选按时上报个人文字资料。